【藏彈判囚】涉住所藏逾400發子彈 青年罪成囚9年9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5/24 13:45

最後更新: 2023/05/24 15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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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法院(資料圖片)

青年涉於紅磡住所藏有手槍、滅聲器及899發彈藥,早前否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,昨被裁定罪成,陪審團只裁定被告藏有424發彈藥,押後至今(24日)於高等法院判刑。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若涉案子彈落入歹徒手中,配合適合槍械使用,有機會嚴重威脅社會安全。

被告梁頌仁(現年24歲),否認1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,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31日,在紅磡黃埔花園某單位,無牌管有一批槍械及彈藥,即2枝自動上膛手槍、3個滅聲器及899發彈藥。陪審團最終只裁定被告管有12盒子彈罪成,共涉424發子彈,其餘物品則不包括在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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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發時被告為20歲學生,患有亞氏保加症,於九巴及港鐵任兼職站務助理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為巴士迷,其後對野戰感興趣。被告因錯信朋友而干犯本案,屬不幸事件。被告被捕後還押至今4年多,於獄中鍛鍊身體,裝備自己,為出獄作準備,望法官予以輕判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,雖然沒有證顯示被告為主腦,但被告稱替他人儲存子彈,作為運送及儲存者角色亦重要。法官指涉案子彈若落入歹徒手中,配合適合槍械使用,有機會嚴重威脅社會安全,從被告與子彈主人之通訊紀錄,當中亦有刻意隱藏,增加警方調查難度。法官指涉案子彈中有中空彈,可造成較大人身傷害,令人不寒而慄,考慮到子彈的數量及被告個人因素後,判監9年9個月。 

據控方早前開案指,被告於案發日早上於街頭被警員截停,以無牌管有槍械罪拘捕,被告警誡下稱「阿Sir,嗰啲槍全部wargame舖買,好好哋放喺屋企,咁都犯法?」警方其後於被告住所的房間搜出100發子彈, 2個滅聲器,迷彩色背包則有12盒共載有774粒子彈,1個彈匣內有25粒子彈,另有2枝手槍及1個彈匣。

被告於警誡下稱「呢啲槍子彈、步件,都係一個叫Terrence經阿高俾我㗎」。被告指阿高稱「Terrence要我幫佢哋保管住先,仲話啲嘢係合法嘅」,並稱有關物品是「道具」。被告稱曾看過載有子彈的盒,但沒有詳細點算,被告形容子彈是裝飾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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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